2014/01/16

何謂博士

  「所以你在學校時都上什麼課?現在是不是在期末考啊?教授會很嚴格嗎?」

  我說,學術圈外的人對讀博士這件事一直有很強烈的誤解。這也不意外,象牙塔非透明,圈得住裡面的世界,自然也圈得住外界觀察的視野。只是,要用三言兩語把這概念說清楚,似乎也不是那麼簡單。

  故事似乎該從研究這回事開始講起,遇到不懂的事物便起而探查其根本所以,是為研究。古人觀星以辨位,視天象以利農,皆屬研究之範疇。研究之本在突破人類知識之疆界,時至今日,領域廣泛便不在話下。自然科學探討天地萬物運行的法則;社會科學重視人與人互動現象的來龍去脈;文學秉重當代風氣與字句間的交互作用;藝術家則要挑起你我感官前所未有的感受。

  要往知識的疆界突破,勢必得先充分理解圍籬內的繽紛萬象,這是學生的本分:學習既有的知識;待觸及未知領域後,開始摸索、探詢的過程,這是學者的工作:釐清未決的問題。

  而所謂的博士生,就剛好座落在這個轉接點上。相較於其他學生,博士生是個已經投身未知領域的大人,開始思索可能無解的問題,每日作息與教授、研究員無異;但對其他學者來說,博士生充其量只是個入世未深的小朋友,尤其在研究方法這件事情上,需要輔導、指教、培訓、實習,許多know-how課堂不可能提及,文獻中亦非唾手可得,因此需要指導教授帶領,尋尋覓覓。

  於是,博士文憑背後真正的意義,其實是「證明一個人在面對複雜無解的問題時,具有理解、分析、抽絲剝繭,並以嚴謹方法找出解決之道的能力」。這些問題,有些實用,有些抽象,有些與業界息息相關,有些或許與生活八竿子打不著邊,但卻都本同而末異。

  如此一來,讀博士即為一條學者養成必經的道路;但若以市儈的角度來看又是如何?如果說一個人沒有繼續往學術界發展的意願,研讀博士是否有其必要?企業又該如何看待博士文憑的價值?甚至是學術研究的價值?社會呢?國家呢?

  讓我以一則社會時事來切入此問題。英國與法國在去年相繼通過了同性婚姻法案,台灣也跟上這波潮流,民間連署的多元成家法案鬧得沸沸揚揚。在法國(註一),反對聲音不是沒有,而最強烈的爭議點落在同性家庭的領養權上。反方堅持同性家庭會對小孩成長帶來不良影響,然而正方則以社會學研究反駁,指出許多論文顯示於同性婚姻家庭下成長的小孩不僅無顯著人格缺陷,甚至往往更加出色。與直覺相悖?這是寡頭經驗不堪一擊的最佳典範。再舉個例子:倘若愛因斯坦沒有在近百年前發表相對論,提出時空合一的概念,那麼今天的人類不可能發展出精準的衛星導航系統,少了相對論的校正,GPS定位的誤差將會是數百公尺,而非僅只兩三步的距離。

  研究與創新是國家發展的領頭羊,是企業、社會力爭上游的不二法門,此乃眾人皆知。然而投資研究未必有報酬,成功為少數,無疾而終者多,因此需以量取勝,只消母群體中之少數人開花結果,方能成功。以國家的立場出發,將人才適度地導入研究乃理所當然。但從個人的角度來看,研究以博士為始,至少需耗去三年時光,倘若入職場,那是至少三年的資歷與人脈。方嚐大染缸滋味的社會新鮮人,對未來尚無定論,若沒有其他條件作誘因,誰敢用青春與未來的自己對賭呢?是以國家機器應當設下對等待遇,吸引能人投身研究領域,以利社稷。所謂對等待遇,包括實質的薪資收入,包括畢業後足夠的對應職缺,包括轉換跑道的便利性,包括工作環境的保障。

  總結來說,「讀博士」基本上已屬於工作的範疇:專業,有論文、演講、甚至專利等實質的工作輸出,有養得起自己、不時可旅遊、還可存點小錢的薪水。而「生」這個字,完全就是基於在校園活動,以取得文憑為目標的產物。

  一言以蔽之,這是個有文憑的工作、領薪水的學生。


註一:請參見舊文〈執子之手〉。


2014.01.15 Paris Boucica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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