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1

正本清源

  「爸爸,為什麼我們要掃墓?」

  「因為要祭拜祖先啊!」

  「可是如果每一個人死掉都要一個墓,那會不會有一天台灣就沒有地方住了?」

  這大概是我童年時對清明節最大的疑惑。小孩因無法了解文化的深度,而對民俗傳統做出天真的評論,中元普渡、喪禮的披麻帶孝甚至日常生活的拜拜擲筊都是如此。然而平心而論,若與信仰、生活、文化間的連結相比,找地方給死人住的問題倒還單純多了。

  宗教與信仰是兩個不同的名詞。或許信奉阿拉可以被視為一種信仰,但卻沒有人說清明掃墓是一種宗教行為,中心神祇的信仰膜拜大概是區隔兩者的關鍵。有人說從西方的觀點來看,只有單一信奉神祇者才算是宗教,我認為不然。以天主教為例,儘管聖母院四散各地,祭拜其他聖人的教堂亦有之。這些聖經內提及的人物往往涉及違反常理的聖蹟(否則也不會有其信徒),因此若要排除於神祇之外,也未免太過牽強。但可以肯定的是,專門服侍神明的神職人員以及富有系統架構的宗教組織,幾乎成了不可或缺的元素。也因此,舉凡婚喪、入厝、開市挑日子之習俗,自然也就只能被劃入民間信仰的範疇了。

  這或許是每個小孩都會問的問題:為什麼人要拜拜?到底誰是神明?我相信大家都曾經問過到底好兄弟會不會真的來吃祭桌上的三牲與乾果,到底我們看不到的冥界祖先們是不是收到了晚輩燒的紙錢。小時候,我非常不喜歡這樣迷信的行為;我不喜歡拜拜,因為小時候拜拜的姿勢非常彆扭;我不喜歡香的味道,總怕眼睛會被燻得睜不開;我更不喜歡作喪事時與腦波共鳴的誦聲。看著桌上的貢禮,去掉羽毛的雞鴨整隻完好地躺在桌上,雙腳縮起呈痙攣姿勢,雙眼合閉鳥喙微張露出痛苦的模樣,直讓人倒胃口;本來可以是美味佳餚的五花肉,方方正正地一整塊擺在盤中,生肉不斷惹來蒼蠅飛舞,烈日當頭使得變質的肥瘦肉露出不太可口的鐵灰色,那厚厚的皮質則灑著香灰,我不禁懷疑誰將如此幸運得以大飽口福。

  留學意外地避免掉了這些場景。是的,過年團聚缺席了,壓歲錢也盡由別人代領,但從此以後卻再也不用跟清明節的艷陽和芒草打招呼。少的是山頭野火中舞動的金紙,多的是一一細數土饅頭的回憶。普渡的祭拜也少了,騎車經過街上時仍會看到一張張擺在店鋪門口的祭桌,但自己已置身於事外。端午包粽與中秋烤肉或許還較難以忘懷些。

  然而,異國經驗所帶來的衝擊讓人不禁反思起故鄉文化,這是一種捍衛認同的本能;蘭花並非失了根,而是紮於萬里之外。客居者貴在自信,對過去與未來的自信:過去,那是對出身的肯定;未來,則是擁抱異鄉文化的胸襟。是以過於思故者為畫地自限,而不思蜀者同媚外媚俗;但自限者比比皆是乃成常態,而媚俗者卻遭內外所不齒。因此,了解故國文化對旅居他鄉的人而言不僅是最基本要求,更是種偌大的義務,但若要能生動描繪以蠱惑不同文化背景的各國學生,那又是另一門藝術了。

  於是當談話深入社會文化層面後,我回頭帶著不同的眼光省視民俗信仰。在此暫撇開環保的疑慮,則平溪天燈、鹽水蜂炮、媽祖遶境,皆其來有自;頭城搶孤、台東寒單以至東西港王船,也都是絕無僅有的文化遺產。倘若取消祭典足以使無信仰的普羅大眾感到渾身不自在,那即足以證明這些活動已提升至文化層次,好似一座年鐘在對的日子為社會報時,從而成為生活、記憶、甚至認同的一部份。以此角度出發,迷信之迷思不再令人可憎。

  迷信與鋪張浪費是反對者對信仰活動反感的主因,但支持者也不該揮舞保護文化之大旗,如何在現代生活模式中謀取傳統與現實的平衡點,或許才是社會的最佳出路。


附記:這篇沒來由談論信仰的文章悉由〈心安理得〉離題而成。由於離題內容與所述事件相距甚遠,故獨立自成一篇。


2012.08.01 台中楓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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